不帶區域地名公司名稱如何辦理
注冊公司名稱前不帶地區名稱的要求
無區劃核名不含行政區劃:
(一)國務院批準的;
(二)行政管理總局登記注冊的;
(三)注冊資本(或注冊資金)不少于5000萬元人民幣的;
(四)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
不含行業表述:
(一)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業5個以上大類;
(二)企業注冊資本(或注冊資金)1億元以上或者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
(三)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中字號不相同。
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或者冠以“國際”字詞:
(一)全國性公司;
(二)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進出口企業;
(三)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企業集團;
(四)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冠中國: 除國務院決定設立的企業外,企業名稱不得冠以“中國”等字樣。 含國際: “國際”字樣應是行業的限定語。
含(中國): 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三、企業名稱核準原則
(一)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四)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五)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